新北市長侯友宜。
圖:新北市政府/提供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、政治獻金等案,昨日偵結,前台北市長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收賄、圖利、侵占、背信等罪,遭求刑28年6個月,地院今(27)日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。
新北市長侯友宜對此表示,尊重司法判定。
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,經過近4個月羈押禁見後,北檢昨日宣布偵查終結,起訴柯文哲及威京集團沈慶京等人,其中柯遭求刑28年6個月,台北法院今日凌晨裁定交保,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。
針對柯文哲交保一事,侯友宜表示,司法獨立審判,毋枉毋縱,希望不要受到政治的干預,他尊重司法的判定。